索 引 号:000562660/2016-00317主题分类:财政发布机构:扬芬港镇
发文日期:2016-09-20文  号:主 题 词:
名  称:扬芬港镇2015决算公开目录
扬芬港镇2015决算公开目录

扬芬港镇2015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扬芬港镇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扬芬港镇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扬芬港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扬芬港镇概况
一、部门职责
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体职责为: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镇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镇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三是搞好公共服务。加强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四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是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镇人大对镇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963002
扬芬港镇人大
行政
 
963003
扬芬港镇政府
行政
 
963004
扬芬港镇党委
行政
 
963005
扬芬港镇计生站
行政
 
963006
扬芬港镇财政所
行政
 
963007
扬芬港镇农业办
行政
 
963008
扬芬港镇文化广播
行政
 
963009
扬芬港镇环保所
行政
 
963010
扬芬港镇纪委
行政
 
963011
扬芬港镇民政所
行政
 
963013
扬芬港镇群众团体
行政
 
963014
扬芬港镇城建办
行政
 
第二部分 扬芬港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扬芬港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结余45万元(2014年度绩效工资未发放)。
(二).2015年度收入总计502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9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487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总计460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2487万元。
(四).2015年度结余468万元,其中扬芬港镇政府结余7万元,扬芬港镇文化站结余4万元,扬芬港镇文教结余457万元(因扬芬港镇中学教学楼建设未完工,资金未支付)。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
二、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9万元,支出21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用于人员经费1089万元,用于日常公用经费325万元,用于项目支出355万元,用于企业政策性补贴330万元,用于村街帮扶款1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2487万元;支出2487万元;结转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2014年减少23万元,降低53%;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比2014年减少16万元,降低95%。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原因是我部门例行勤俭节约,杜绝各种不合理开支,严格部门财经纪律是“三公”经费降低的原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单位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包含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万元,比2014年减少14万元,减少4%。机关运行费增加原因主要是我镇例行勤俭节约,杜绝各种不合理开支,严格部门财经纪律是“三公”经费降低的原因。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5年我镇共有国有资产465万元,其中房屋4300平方米,价值204万元;汽车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班车1辆,价值143万元;其他国有资产118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市教育局及市属学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八、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局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十、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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